國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歌的尊嚴,規范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
* 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
* 第四條 在下列場合,應當奏唱國歌:
*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
* (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等;
* (三)憲法宣誓儀式;
* (四)升國旗儀式;
* (五)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
* (六)國家公祭儀式;
* (七)重大外交活動;
* (八)重大體育賽事;
* (九)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
* 第五條 國家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
* 第六條 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曲譜,不得採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
* 第七條 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 第八條 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 第九條 外交活動中奏唱國歌的場合和禮儀,由外交部規定。
* 軍隊奏唱國歌的場合和禮儀,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 第十條 在本法第四條規定的場合奏唱國歌,應當使用國歌標準演奏曲譜或者國歌官方錄音版本。
* 外交部及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向有關國家外交部門和有關國際組織提供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供外交活動中使用。
*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向有關國際體育組織和賽會主辦方提供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供國際體育賽會使用。
* 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由國務院確定的部門組織審定、錄製,並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布。
* 第十一條 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
* 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 第十二條 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對國歌的宣傳,普及國歌奏唱禮儀知識。
* 第十三條 國慶節、國際勞動節等重要的國家法定節日、紀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點播放國歌。
*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 第十五條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第十六條 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快速Q&A-
1 上述16條國歌法全部都適用於香港特區嗎?
-實際而言,全部適用。香港立法會按基本法12條不可立任何法例與基本法有所抵觸。
2 是否有急需迫切性適用於香港?
-從事實情況及憲法上而言,是有的。
國歌法在2017年10月1日成為全國法律,於2017年11月4日,人大常委也將有關國家法列入與基本法附件三,已經是適用於香港特區範圍內。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央人民政府的直轄市,定當有憲制責任將附件三的國家適用法律本地化。
3 立法時間要多久?
-應該在一年之內完成。
4 立法前應否進行公眾諮詢?
從教育角度看是無妨的,但修改或不依從國歌法的空間是很少的。
5 會有追溯力嗎?
從十月一日起,任何人在特區內侮辱國歌,都會干犯國家法律,會有刑責。在港執行上雖然有點灰色地帶,但肯定的是當該涉嫌人士踏入内地,他會有可能被追究。至於在港方面,雖然國歌法未進行本地立法之前,未有特定法例去懲治有關侮辱國歌行為,但政府也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寧等情況,因此有關行為有可能受到現時簡易罪行條例所規範,比喻破壞公眾安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