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覓地

對於政府最新公佈的長遠房屋策略報告,我有以下意見:-

1)坊間建議收回哥爾夫球場等私人會所士地來建屋,這話是不切實際,因為香港作為亞洲的世界級城市,必須擁有各項配合設施才對;

2)為了加速收地成效,向業主提供更大合作誘因,可考慮利用以往「乙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B)模式,提供更公平的土地賠償方式;

3)善用大灣區與香港的地緣優勢,為港人在內地興建公屋。目前每天有超過二十多萬的居民穿梭香港及深圳兩地,當中大部人是「居在深圳,工在香港」,能夠充份利用大灣區的地緣優勢與不斷改善的交通網絡,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