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質詢時間(本屆第二次7-2-18)

我今天向行政長官提問可有為23條立法定下時間表!她竟然說沒有,要待適當氣氛下才立法!

何謂適當氣氛?難道我們過去幾年發生了那麼多嚴重衝擊社會穩定和繁榮的政治事態,如佔中、佔旺、暴動、黑金捐獻、 港獨自決,外部勢力支撐違法達義等,這還不適合去為23條立法嗎?

習主席說過:「為官避事平安生恥!」,特首妳是否避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