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是

今早接受浸大傳理系研究生訪問,討論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的問題。

基本上我帶出三個觀點:-

(1)在尊重變性者的需要之餘,也應尊重香港華人對婚姻及家庭傳統價值觀,另外社會資源應用的優次等等,都要細心考慮,必須取得各方平衡;

(2) "自我聲明"作為性別承認的做法雖可以接受,但必須要有嚴謹的醫學證明界定事實為重,也要考慮這樣做可能會引起的迴響及做法會否被濫用;

(3) 性別承認制度立法前也許應先由法改會詳細研究,同樣目前未有足夠的社會籲論和數據去支持修改現行的一男一女的婚姻法例,任何輕率修訂容許同性婚姻均會引起社會衝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