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空間

本人感谢馬逢國議員提出原議案,為本地文化藝術及體育界創造更多場地空間,有關議案將會推動本地文化藝術及令體育界作進一步發展。特別是第五項優化開放學校設施以推動體育及文化藝術為題作使用。

目前,本港有大約一千間中小學校舍,其操場和文娛空間,如禮堂在週末都可以供非政府組織及其他民間團體充分利用,以舒緩康民署轄下的社區會堂中心及公用球場不敷應用之情況。

本人理解到有部份學校的操場及禮堂都有借予紅十字會及童子軍等制服團體使用,但仍有其他的時段可供其他團體借用。然而,本人認為在團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如租金、電費及保險等,政府或民政事務局可以考慮提供財政上的資助或寬免以增加非政府或其他慈善團體的租借意向。

最後,本人在本議案中曾細心聆聽其他立法會同事提及的意見及方案,如政策全面檢討,增加土地或其他設施均是良好的建議。本人認為本屆政府不應作過多考慮,畢竟這也是一個利民措施!然而善用現有資源才是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