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恩恤補償

一直以來政府對寮屋住戶給予的清拆補償是不公允,經多年的爭取,在千喚萬喚的情況下,政府終於在今年五月作出調整,詳情列於:

https://www.legco.gov.hk/yr17-18/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20180529cb1-951-1-c.pdf

在六月廿六日的發展事務和房屋事務委員會聯合公聽會上,我表示理解居民"不遷不拆"的要求,試問有誰願意見到自己家園被清拆呢?但每在時代轉變的巨輪下,因新區發展而被迫遷徙的,總是難免的,我們也是過來人,但那不是末日的來臨!

我以務實的態度,向政府提出更貼心和踏實的補償方案。老實說現在政府建議的補償調整是以前的好,但我仍敦促局長作出以下優化:
1. 在考慮因發展清拆遷徙而安置寮屋居民上公屋時,全部居民免於資產和入息審查;
2. 以後也免受富戶政策影響;
3. 在搬遷特惠津貼方面,應給予大幅提升,凡居住滿21年以上居民的,特惠津貼可達最高金額港幣一百二十萬元的100%、滿16年者達70%及滿10年者達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