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

今天有議員提出有關智慧城市的議案,我在發言中表示推動綠色社區至為重要,政府需要在四大範疇裡給予實質行動,效果必須要立竿見影:-

1. 太陽能計劃 – 由新界小型屋宇開始,放寬在其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板的限制;

2. 法庭文件電子化:政府於2005年曾提出將律師事務所呈交法庭的文件電子化,可惜最後無疾而終,我認為政府應就事件重新起步;

3. 銀行開設戶口:現時開戶時間及審批程序過長,令開戶者感到困惑,政府應為行業提供指引,鼓勵善用專業人士,分工合作,協助銀行做好客戶的盡職調查和認證,既可省時快捷,又可加強保障;

4. 共享單車問題:共享單車公司在港如雨後春筍陸續出現,但不少不負責任的使用者將不少共享單車惡意棄置,久而久之過百部單車堆叠成小丘在路旁,在此事上政府應督導加強執法和管理,確保承辦商和使用者在交還單車上共同承擔責任,以避免造成阻塞呆滯。
若是解決上述問題,我們才有機會把香港構建成為一個世界級的智慧城市,否則一切都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