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將立法會變成爛仔館?(花絮)

泛統和他們一班借來的助理在立法會內倒亂,也引來一班記者圍睹,場面失控,做成多名議員受傷,而石禮謙議員也一度被困,走廊也擠滿群眾,一個莊嚴立法的地方突然之間變得渾亂和無皇管。會議必須要完成,草案委會必須要選出主席,那是沒有妥協的空間!現正因被阻擋,我們必須要嚴肅地撥亂反正,追究到底!

1-20相片說明

1.班長看似無奈
2.第一場立法暴亂之後的情境
3.高佬,你講嘢呀!
4.屎從口出男
5.屎從口出女
6.香港今天發現有豬瘟!
7.水涉不通
8.石禮謙出
9.排除萬難
10.穩步推進
11.同事關心
12.稍作休息
13.再掀高潮
14.再作準備
15.作戰室內各人表情1-5
20.衝擊之後快作撿討

Ps :-起碼要追究五名議員的違法行為,包括朱陳胡涂范搭區毛

第382章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73
19. 干預議員
凡任何人 —
(a)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
(b)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
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71. 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意圖有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73.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冇虛假文書屬虛假,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