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香港所有人的十二大訴求

1. 重啟逃犯條例立法工作
2. 肯定612違法暴動定性
3. 追究所有違法暴徒刑責
4. 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泛民議員 有否參與,煽動,協助暴力動亂及非法集會
5. 全面落實廿三條立法
6. 禁止幪面遊行示威立法
7. 禁止侮辱紀律執法人員立法
8. 徹查境外反華組織在特區香港活動情況及資金流向
9. 解散香港電台
10. 向發起暴動的人(申請遊行不反對通知書的人要追討被破壞設施的修復費用。
11)要求警方强硬執行 以强制暴,全力拘捕所有 任何曾經衝繋 破壞 刑事 恐嚇 聚衆生事 暴徒!
12)十號波後香港人都返到工喇!暴徒,你阻到我哋嗎?

你有訴求,我也有訴求,這才是民主!

希望大家互傳 给廣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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