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鋒議員周三在立法會提出「重建社會信心」議案,而筆者提出修訂加強18區民政事務專員的功能和提升效率,促請政府制訂相應的政策措施,重建社會對政府的信心。這是目前香港所需,也是社會共同的意願,幸好獲得議會內各黨派的認同,最後一致通過了這項議案!支持積極發揮好18區民政事務專員的作用,令他們可以快速反應,急民之所急,改善民生,幫助市民重新樹立信心。

特區政府在中央的幫助下,為香港長治久安打出一套的「組合拳」,修補了選舉制度的漏洞和缺陷,令區議會進入了破舊立新的階段。接下來,如何將我們已有的好制度發揚光大,值得思考,我們18區的區議會,應該好好的整頓,令其更好的處理地區民生事務。筆者認為,現在正是一個好的契機,在地區事務上,要發揮出民政事務專員的重要作用,增加他們的權力,和區議員之間各司其職,達成良性合作!

民政事務專員並非一個「小官」,在香港地區的層面上,是各區民政事務處的主管及特區政府的代表,直接監督地方行政計劃在區內的運作。民政事務專員可以被理解為地方及政府之間的橋樑,其實就像是「小特首」,民政事務專員要處理好各類「危機」,應「捲起衫袖」解決區內問題,不能每每等候指示過於被動,為官不應避事,好似18個羅漢只望住一個觀音。

在2014年非法「佔中」,2019年反修例風波在各區爆發之時,我們留意到18區的民政事務專員並無發揮作用,令人遺憾。這也使我們意識到,在面對複雜的地區問題時,以往民政事務專員缺乏決策的魄力和執行的權力,無法快速統籌地區各部門和處理爭議事件,這樣的情況在未來應該要進行改變!

加強民政事務專員管理地區的權力是有必要的。他們要成為政府在地區的首要責任人,要對地區進行有效治理,加強地區和政府的溝通,對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心至關重要。民政事務專員需要更大的權力,更多關注民生問題、環境問題、衞生問題以及治安問題,能快速反應,急民之所急,務求達致「地區事務,地區解決」的效益,對地區事務作出決策,有效率回應地區民眾的需要,這樣才能貼近民情,進而改善民生。還要強化民政事務專員在協調政府地區工作方面的角色,加強區議會和政府之間的溝通,促使香港達致良政善治。

筆者認為,鑑於議案獲得通過,政府要落實培訓指導,鼓勵民政專員推動地區行政工作,明確他們正確的理念,以心繫香港的態度,發揮好為民服務的精神。

立法會議員 何君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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