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府舉辦「《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特首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恢復穩定,市民生命和財產得到保障。儘管外國政客和媒體不斷詆毀和抹黑該法會影響人權和自由,但種種事實和數據說明有關指控是站不住腳,更凸顯批評者虛偽、偏見和雙重標準。

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發言更直接,表達中央對分離主義的紅線。他指香港不能搞「顏色革命」,台灣不能搞獨立。一國兩制的根本底線是香港不得從事任何形式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不得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不得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活動。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近日發生「孤狼式恐怖襲擊」顯示風險依然存在,有些人更鼓吹及支持恐怖襲擊,散播仇恨意識,嘗試美化或英雄化有關行為,無疑助長和鼓勵極端行為,所以必須共同努力阻止本土恐怖主義在香港滋生。

恐怖分子任職的維他奶公司的致員工公開信中,不但沒有譴責暴力,反而說恐怖分子的自殺行為是「不幸事件」。一個盈利基本來自祖國的大型集團,竟掌握不到事實,引導對恐怖分子的同情,這樣的立場是正確嗎?相信廣大的網友對該公司的批判已有所反映!

更令人憤慨的是,大律師吳靄儀的評論文章,題目竟然是「願你安息」,將恐怖襲擊的成因和責任諉過於政府,認為個別人士對恐怖分子的悼念行動是無問題!吳靄儀是反對派智囊之一,其同伴戴耀廷在2019年已經入罪,上得山多終遇虎,2021年她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2個月,緩刑2年。免受牢獄之災的吳靄儀仍不知悔改,還公開在報章撰文悼念恐怖分子!

撇開政治立場,有人在鬧市突然持刀從背後謀殺無辜的人,然後再畏罪自盡,這怎麼會值得同情?2017年美國有人在網上悼念拉登,又煽動他人殺害美軍,最終被重判入獄20年。筆者對吳靄儀顛倒是非、同情恐怖主義活動的言論深表憤怒,有理由相信她已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筆者相信廣大的中國人同樣深受困擾,香港絕不能容許任何人宣揚、散播和美化恐怖主義,國家安全機構必定會追究到底!

立法會議員 何君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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