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一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多位官員前來,就2021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筆者支持律政司對於《施政報告》的新政策措施,例如加強法治教育,建設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但我們絕不能忽視當前延誤或滯後檢控的問題。對於如何落實彰顯法治精神,筆者提出兩點:首先,律政司必須加快處理黑暴等累積案件;其次,律政司要採取主動,指導兩個律師會推動會員積極參與內地和海外學習經驗,加強人才培養,從而提升國際法律經驗和視野。

按目前情況,除了仍堆積的700多宗佔中未清案件、假難民和酷刑聲請及引伸出多宗司法覆核案件,黑暴事件至今已經兩年,截至今年7月底,警方共拘捕10,265人,只有約四分之一的被捕者遭檢控。雖然司法機構一直加快步伐,但7,000多宗案件仍積壓停留在律政司或警方手裏。
筆者認為,清理黑暴案件就是最重要的指標,也是彰顯法治公義的實證。我們花了兩年時間仍未把黑暴案件清零,當務之急是必須追趕落後。為此,律政司要作出改變,搞清問題癥結所在,例如是證據不足抑或人手不足?有多少是較複雜的?律政司和警方合作上可有出現甚麼問題?

按筆者了解,案件積壓原因之一是紀律問題!曾有辯方律師故意拖延,案件可以一拖數年,現在情況或有改善,但這種「放縱」態度仍是存在。律政司必須與司法部門加強溝通,並定下指引,收緊案件排期和審理案件預留日子的安排,以防止「放縱」情況發生。也要解決部門內的官僚主義,任何阻礙推動改革的都要去除。

此外,當我們花上大量時間和金錢推動公眾法治教育和宣傳活動,卻忽視了對年輕法律專業人才的培養,確是矛盾。筆者認為,律政司應和民間團體例如兩個律師會展開合作,主動倡議機制,積極鼓勵幫助更多年輕人才到內地或海外接受培訓和實習。具體做法可參考內地司法部門和律協在新千禧年代做法,每年都會派約過百名在職法官和法律專業人士,來港到律政司、理大或律師樓接受培訓,學習香港的法律體系和執業實務,從而開闢視野。筆者覺得我們也應該這樣做,派員到內地及海外顯著司法管核地區實習。律政司要做先鋒,帶領香港的兩個專業協會,一起推動香港法治步伐,切實地把香港提升為國際法律和事務糾紛解決樞紐。

何君堯 立法會議員
https://hk.on.cc/hk/bkn/cnt/commentary/20211013/bkn-20211013000454009-1013_00832_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