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內那根玷污校園多年的「國殤之柱」最近引起一些議論。筆者早在7月20日文章《遣返詛咒》中已提到,這支「詛咒之柱」在那多久,香港大學生就被蠱惑多久,必須即刻將這根不祥之物移走!

這條柱已成了一個詛咒,校園瀰漫妖氣,終於在黑暴風波中,各大學生會和校園都變成煽暴平台,令本地反中亂港勢力和海外反華勢力勾結。而支持詛咒的支聯會兩位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在今年6月2日高聲呼叫和主張結束一黨專政,危害國家安全,已觸及《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必須依法處理。

港大校務委員會近來將支持恐怖主義的學生會驅逐大學之外,也不再為學生會收取會費,這些措施十分有效。如今,當支持這根「詛咒之柱」的主體都瓦解了,筆者看不到任何理由繼續將其留在校園。然而,當港大向已宣布解散的支聯會致函,要求移除這根「詛咒之柱」,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卻耍起了賴,讓港大自行與「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接洽。

1997年,部分港大學生未經校方同意下,擅自把雕塑送往學生會管理的黃克競樓平台,大學後來只不過是順從學生會的意願,接受那雕塑留在校園內,這個並非絕對的同意。其次,在校園裏擺放雕塑本來就要符合情理法3個基本條件,明顯地,去年中《港區國安法》通過及生效後,在法理上已不容此柱再留在校園,否則校方也違反法律,因此,作為業主,當然可以隨時將其移走。再者,校方可以按照相關條例,定下最後期限讓他們移走,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任何問題。

港大代表孖士打律師行受到美國施壓,表示不再代表港大處理事宜。在中美對抗的大環境下,有律師行在考慮自身利益的情況下退出案件,雖然不贊同這種做法,但也可以理解,一間小小的律師行又怎可抵擋美國巨大的政治打壓。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那是小事一樁,香港律師行又不止這一家,筆者相信任何一家律師行都可以勝任,因為香港是法治之地,一切都是依法辦事!

較早前高志活表示,若未經他同意移走該柱,將會法律追究;跟着美國也來施壓。這樣出言不遜,實在強詞奪理!筆者認為不要理會他們「阿支阿左」,最重要認清一點,這裏是中國的香港,而不是夏威夷,美國的長臂管治是不適用的!

君事觀察 – 何君堯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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