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內地執業首案開庭
文章來自: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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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通過微法院線上平台,開庭審理一宗香港居民涉內地物業的合同糾紛案。該案由首批獲准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港澳律師之一的何君堯作為訴訟代理人在線出庭應訴,這也是港澳律師內地執業後代理的首宗案件。
庭審當天,原被告雙方圍繞涉案物業權屬、案件法律適用等焦點問題展開舉證、質證和辯論。最終,經過近3個小時的庭審,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再審。
庭審結束後,何君堯說,他以前只到過內地法院參觀,當天是第一次在內地法院出庭。對於自己的“首秀”,他坦言:“這次是全新的感覺,我覺得答得還可以,但由於缺乏經驗還是有些緊張,還有改善的空間。”他表示,法庭主動調查爭議案情的事實根據,並在開庭後詢問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等流程很嚴謹、人性化,給他留下很深的印象。
目前,大灣區律師可以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包括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該案承辦法官田靜靜對港澳律師到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給予積極評價。他認為,這項創新舉措能夠更好地發揮大灣區律師熟悉港澳與內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優勢,在域外法律查明、證據採信等方面為法官提供專業意見,有利於提升法院涉港澳案件審判質效。
“大灣區律師與港澳當事人文化習俗相同,生活環境相近,語言文字相通,在與港澳當事人溝通方面存在天然優勢,能更好地理解港澳當事人的訴求,更好地維護港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田靜靜說。
何君堯說:“百聞不如一見。大灣區律師積極參與內地的司法實踐,發揮好橋樑作用,可以吸收兩地法治建設的優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