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談在內地執業近半年:辦理4宗涉港案件,很有收穫感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2022年7月6日,廣東省司法廳為首批4位港澳律師頒發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其中何君堯作為首位香港律師,領到了編號為“No.90000001”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獲准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
港澳律師獲准在內地九市執業已近半年,那麼在內地執業情況如何? 2023年1月5日,何君堯向南都記者講述起這近半年執業情況,“我很有收穫感、成就感。”
何君堯介紹,2022年8月2日,他來到廣州,到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任職,近半年在內地執業期間辦理了4起涉港案件,涉及合同糾紛、投資糾紛、債權轉讓等民商事案件。
在2022年11月4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對何君堯代理的一宗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作出判決,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也是何君堯在內地執業代理的首宗案件。
在該案中,原告、兩名被告均為香港永久居民,原告劉某生、被告林某芬系夫妻關係,被告劉某慧係兩人的婚生女兒。案涉房屋原所有權人為劉某生,後劉某生將房產過戶登記在林某芬名下。
可後來,劉某生得知妻子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子過戶給女兒。原告認為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妻子的行為屬於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為此提起訴訟。而何君堯作為被告代理律師參與此案,最終法院認定原告的訴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內地的辦案很靈活,也很高效,電子化辦案越來越流行,代理的第一宗案件開庭時是通過遠程視頻開庭的。”何君堯說,香港和內地屬於兩個不同的法系,隨著交流越來越頻繁,內地與香港的司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也在不斷推進。
事實也是如此。早在2020年1月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司法廳聯合公佈了《廣東自貿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該份《規則》不僅借鑒了香港、澳門商事調解的通常方法,為調解化解廣東自貿區內涉粵港澳跨境商事糾紛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更大的空間,還為香港、澳門法律專業人士參與調解粵港澳跨境商事糾紛提供了遵循和便利,對促進粵港澳三地商事調解規則的銜接和聯通將產生十分重要的影響。
2022年12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審理涉港澳商事糾紛司法規則銜接的指引(一)》,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商事司法規則銜接。其中一條規定,內地法院審理涉港澳商事案件,可以依據當事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確定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解決民商事爭議。
當談及有什麼建議可以給準備到內地執業的香港律師時,何君堯表示,要克服心理的障礙,不要擔心不適應,“現在機遇有了,但是要自己去把握。路雖遠,行則將至。”
對於港澳律師的擔憂,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黨委書記、合夥人會議主任鄧傳遠告訴南都記者,目前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有近20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為了確保港澳律師在內地順利執業,律師事務所成立了港澳律師服務部,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對接,也希望更多港澳律師能來廣州執業。
此外,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司法廳獲悉,廣東政法各單位針對港澳律師在內地展業提供了一系列便利利民措施。省司法廳及時整理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申請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以及司法行政機關的服務窗口和聯繫方式,通過有效方式告知擬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申請執業的港澳律師,同時對港澳律師反映的有關集中培訓和考核以及執業等問題進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