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

今天已進入草案今天已進入條例草案審議的尾聲 – 第18次會議,反對派用盡「九牛二虎之力」拖延草案的通過,當中已進行了50多個小時的「拉布式」討論。

楊岳橋和范國威表面上說得冠冕堂皇,說甚麼只要政府施政得宜,自不然就會受到人民愛戴和尊重,同樣國旗國歌不應透過懲罰方式去迫使人民去尊重它,而是透過教育云云。我心想,對哩班生蕃單靠教育是不足的,要懲教才有救就真!

歸根到底,他們只有獨孤一味,就是拉布。反對派一共有14人提出了40多項修訂,正所謂物似主人形,全部都是廢的!最終一一都被否決。此刻,他們雖然不能以委會會名義提出修訂,但心仍未死的,他們必定會在大會恢復二讀國歌條例之前,以個人名義再入已被否決的修訂。目的只有一個,拖得就拖!

其實,每一位愛國者都必然支持國歌條例的,只有那些不愛國的,才會諸多反對,有諸多焦慮與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