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到港府花了大量公帑,換來的結果竟是讓一些老師教育我們下一代認賊作父,這些歪風敗象必須糾正。剛好特首昨日狠批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哀悼」動議,她稱大學可處理,警方可跟進。其實根據《基本法》,特首是特區之首,能力最大權力最高。根據《港區國安法》,特首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從國家安全利益考慮去領導委員會行使職能和工作,工作不受任何機構和個人干擾,不受司法覆核。因此容許筆者在此向特首提出十項建議:

一、特首是香港各受資助高校的校監,她可發出指令嚴肅整頓學生會評議會,把現任成員革走並開除學籍,向社會及時發放嚴正訊息以撥亂反正。二、特首可調整她選舉時的承諾,將每年50億元額外教育撥款用作推動國民教育和提升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三、將大學撥款額度減少,由目前的230多億元撥款,連減4年,最少20%。停辦各大院校內的社工、教育、傳理、文化及宗教研究系4年,直至政府完成全面檢視或重組,以確保師資人員品德均符合國安要求。四、在各中小學引入內地老師,強化德育、國民、國安教育。五、重組各院校內的學生會,由民政事務局帶領,派員指導學生德育發展工作,建立學生積極、正面和健康的思想。

六、治亂世必用重典,改革司法系統、統一量刑指引是重中之重。否則給予社會「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錯誤訊息,造成嚴重後果,那就遺憾之至!七、取消或重新調整學校內配置社工的政策。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視社工的資質品德,必須把那些敗壞「反斗星」革走,一件不留!政府還要改革社工註冊局以便達致預期效果。八、將香港電台與政府新聞處合併,大刀闊斧,簡化架構。政府若要取得輿論的主導權,那就必須建立和擴大官方渠道,大力做好政府政策的宣傳。九、嚴懲任何「起底」行為和假新聞,尤其要嚴懲那些帶有恐嚇性質、攻擊他人、損害他人權利的「起底」行為!23條立法當然是刻不容緩。十、醫療方面,我們要急民之所急,善用資源,高效和快速地引入外地醫療精英,改善效率,為香港同胞服務。

筆者深信,若特首在現屆政府結束前做到這十項建議,她就是十項全能!

立法會議員 何君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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