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詐騙和濫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口頭質詢)

何君堯議員問:
有市民指出,在2019-2020財政年度(截至2019年12月底),經由市民舉報懷疑詐騙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的個案為978宗,但被定罪的個案只有寥寥可數51宗。他們質疑,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執法不力,未能對詐騙和濫用綜援者起阻嚇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經由市民舉報及經社署主動調查的懷疑詐騙綜援個案宗數分別為何;
(二)
現時社署轄下專責防止和調查詐騙和濫用綜援的人手的詳情為何;及
(三)
社署有否主動調查綜援受助人有否在香港以外地方擁有物業或其他資產,以及有否擁有大量現金資產而不作申報,藉以迴避審查、詐騙綜援;若有主動調查,社署有否檢討現行措施的成效,並推行新措施加強打擊詐騙綜援;若沒有主動調查,原因為何?